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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02-10 09:00  
  2012年,市金融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及时制定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网上信息公开,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办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概述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市金融办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范围,专门成立了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王兴助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厉建仁、副主任戴晓峰、副调研员赵臻元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综合科为负责本办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科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各业务科室的工作任务,并要求各科室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基本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任务有人落实,形成了良好的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行机制。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我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为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建设,我办结合金融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市金融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增强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不断完善bet365体育在线网站网站,使广大市民通过互联网更方便快捷地了解金融知识、有关金融的政策法规及热点动态等信息,同时通过在互联网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将各项工作纳入公众舆论监督之下,以宣传为手段达到完善信息公开的目的。网站分为机构概况、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热点新闻、政策法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金融稳定、保险担保、机关建设、办事指南、金融数据等版块,便于公众浏览各类信息。2012年在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173条。同时,通过公告栏、报纸、电视等媒介发布信息5条。
  2、编印了《民间融资规范发展试点有关政策问答》、《临沂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文件汇编》等读本,便于详细了解各项金融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服务公司的监管,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的水平。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互联网。我办通过市金融办网站公开金融知识、有关政策法规及热点动态等信息,并制定了网站管理办法,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更新。
  2、其他形式。我办通过《临沂金融》简报、临沂日报、临沂电视台、信息公开公示栏等宣传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办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或网络提交申请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2012年度我办未收到市民举报及反映问题。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情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过针对我办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依据《保密法》和《条例》等规定,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科学界定公开和免予公开的两类政府信息,切实做到既让人民群众知晓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又严格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保密性和时效性。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完善相关制度,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通知精神和总体要求,结合年度业务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有效促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做到领导重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求得实效。
  2、利用金融网站,发布金融信息。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具体、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充分利用我办门户网站这一载体,及时发布金融信息,使发布的信息内容实事求是。
  3、发挥金融特性,服务经济发展。金融作为特殊行业,被称为“经济的核心”。我办将严格执行金融法规,把握好金融公开的重点内容,协调和指导有发布和解释权的金融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三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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