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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和创新是民间融资发展方向
2017-08-15 09:45 李铁  大众日报

金融与经济应保持怎样的关系?围绕这一议题,各级会议近期密集召开,受到各界广泛关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暨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于7月28日在烟台举行。省金融办副主任初明锋表示:“推动民间融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根本在规范,出路在创新。”

自2012年我省推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工作以来,政策法规制度逐步完善,民间融资机构发展总体较为稳健,有力地支持了当地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截至6月末,全省获得业务许可的民间融资机构517家,注册资本263.73亿元。其中,民间资本管理公司448家,注册资本261.49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69家,注册资本2.24亿元。上半年,全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累计投资金额130.10亿元,其中累计涉农、涉小微企业投资合计87.12亿元,占累计投资金额的66.96%。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累计登记资金需求23.55亿元,累计登记资金出借13.30亿元,累计成功对接金额11.44亿元,对接成功率为86.02%。

虽然我省民间融资机构发展很快,也普遍存在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业务类型相对单一的问题,部分机构经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

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监管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分类评级工作,适时对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省金融办正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105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34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进行检查。

受主客观条件限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现有业务当中,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所占比重偏高。初明锋表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要将股权投资作为其核心业务,更加注重发展长期战略投资。监管机构要把股权投资作为考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股权投资在分类评级中的分值比重。

本着规范发展的初衷,理事会通过了《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会员管理要求、会员职责、奖惩制度,为会员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奖惩分明”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自2015年成立以来,以开展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提供会员服务、促进行业发展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等职能,工作成效明显,得到了省市县三级监管机构和会员的普遍认可。会上,济南天宏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37家机构提出了加入省协会的申请。在此之前,全省获得业务许可的517家民间融资机构,已有465家加入了协会,入会率达到90%。

对于协会未来的发展,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会长姚伟新表示,整个行业的工作会对金融监管部门更加透明,只有加大对民间融资机构的监管,使它真正能够做到规范化、阳光化发展。

同时,协会要当好民间融资机构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姚伟新说,“要在民间融资机构与监管部门之间搭好桥、服好务,为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为会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同时,要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当好监管部门的参谋部和智囊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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