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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开门红主打长期储蓄型 财产保险产品划定底线
2017-01-10 11:08  

“开门红”期间,人身保险公司以长期储蓄型产品为主打,而万能型产品同比普遍下降,中短存续期产品踪影难觅;财产保险公司对照新规,自查业务,防微杜渐,而关于财产保险产品费率、信用保证保险的新规还将陆续落地。

一份份新规如约而至,向市场传递“防范风险”、“保险姓保”的信号不言自明。

近一段时间来,保监会几乎以一日一文的节奏发布新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下称“《指引》”)、《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先后出炉,规则与制度篱笆持续扎紧。

靴子落地,也意味着新影响、新变化随之而来,尤其是对保险公司业务结构、市场格局的作用力备受关注。

之于人身保险公司,这种作用力表现为保监会在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规模和期限进行严格限制的基础上,又加大对其风险监测和日常检查力度,并且建立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等;在财产保险公司上,则体现为首次细化明确产品开发原则和禁止性规定,强化产品开发主体责任,并且加大对开发流程的管控等。

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无论是主动转型还是被动调整,“保险姓保”似乎已经成为保险公司的唯一选择,保险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必须遵循一定之规。

这一点在几个细节处可以侧面印证,“开门红”期间,人身保险公司以长期储蓄型产品为主打,而万能型产品同比普遍下降;财产保险公司对照新规,自查业务,防微杜渐,而关于财产保险产品费率、信用保证保险的新规还将陆续落地。

在上述背景下,保险业规模保费收入、资产规模的增速难以避免将有所放缓。不过,正如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王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所言,“保险业的创新和发展,风险防范是前提、基础和保证。保险是社会风险管理的制度安排,社会性是保险的重要特征和基本属性,如果保险业自身的风险都不能得到有效防范,又如何承担社会风险管理的重任?无论何时何地,保险的根本不能离,基本不能变。”

万能险产品占比下降

在人身保险一系列新规的雷霆之下,大型保险公司坚持正路,深化“保险姓保”,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则及时收手,回归“保险姓保”。

具体而言,上市保险公司的引领作用正在显现。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的数据显示,从销售渠道来看,“开门红”至今(截至1月5日),如平安人寿个险新单同比增长64.40%,太平人寿同比增长57.20%,太平洋人寿同比增长37.70%;从产品结构来看,以某上市保险公司为例,其新单保费同比增长40%左右,传统保障型产品同比翻番,长期储蓄型产品占比达到70%,而万能险产品占比不足10%。

与此同时,中小保险公司则及时调整了业务结构。华夏保险副总裁于振亭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上年一季度后,华夏保险已经陆续停止了万能险产品的销售,这一部分业务占比已明显下降。目前,正在加大个险业务和银保期交等传统业务发展速度。”

据悉,2016年5-8月,保监会曾对以恒大人寿为代表的9家保险公司开展了万能险业务专项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保险公司下发了监管函,责令其进行整改。

除此之外,一些原本希望通过保险牌照大捞一笔的保险公司新晋股东,也不得不悬崖勒马。颇具代表性的是,一家在上年完成股权变更的保险公司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新晋股东原本是希望通过中短存续期产品先上规模,但是现在发现这条路已经行不通,不得不重新评估,目前尚在讨论阶段。”

类似的监管将更加严格。例如,《通知》要求,2017年1月1日以后开业的人身保险公司自开业之日起一年内开展普通型人身保险业务,开业满一年后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能力逐步开展其他类型的保险业务。

对此,华泰人寿董事长李存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短期来看,严格的监管措施可能导致保险业规模保费增速下降,但不能将其视为负面影响,而应该看作回归正轨。在这一过程中,不排除对某些激进保险公司的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但这是对其不按规律办事的惩罚。长期来看,则有利于引导保险业健康发展,回归保障本质,更好地服务于国计民生。”

为财产保险产品划定底线

与人身保险节奏同步,财产保险也在警示保险公司开发产品时三思而后行。

在《指引》中,首次为保险公司划定负面清单。其中,如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合法利益、承保既有损失可能又有获利机会的投机风险等保险产品的禁止,是对违法违规、违反保险原理和公序良俗的保险产品直接亮出红灯。

对无实质内容意义、炒作概念的噱头性产品的禁止则更是大快人心。近年来,借助互联网的东风,赏月险、看球险、失恋险、熊孩子险等一众奇葩保险产品纷至沓来,有的博取眼球、赚取噱头,而有的则落入上述情境的恶性循环。

而对没有实际保障内容,单纯以降价(费)或涨价(费)为目的、“零保费”“未出险返还保费”或返还其他不当利益的保险产品的禁止,则是旨在防范不正当竞争。

“前者针对的是利用保险产品的形式,实际上是进行打折或涨费等调整费率的行为;后者的零保费,主要是指违反风险定价原则,未出险返还保费或返还其他不当利益的保险产品,如在车险等市场中,通过返还保费或赠送油卡等不当利益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称。

对于上述内容的实际影响,合众财险总裁施辉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一方面,这是在进一步理清保险产品的保障本质,引导其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在保险公司和一些大型互联网平台合作时,有利于对方清楚地理解保险产品的基本要求、属性和特征,不至于由于对保险产品理解不清,以致对保险产品需求和设计存在本质分歧,并且也限制一些噱头、没实际意义保险产品的开发。”

除此之外,对于因浙商、众安保险引发的关于信用保证保险的争论,《指引》在原则上也有所涉及,如对保险产品条款费率开发原则提出了如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承保能力、风险单位划分、再保险支持等因素,以及不得危及公司偿付能力和财务稳健等。

事实上,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的信息显示,保监会对于这一业务始终态度谨慎,在此事之前便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而下一步还将下发专门针对其的新规。

天安财险副总裁张宇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信用保证保险是保险,不是担保。保险产品必须符合大数法则,信用保证保险应该体现小额、分散和风险可控原则,应该始终坚持将风控作为第一原则,寻找优秀可靠的合作伙伴,将信用保证保险当作风控工具,而不是风险袋子。”

回归保障与服务民生

而社会最为关心的是,在上述背景下,保险业将何去何从?回归保障本源、服务国计民生,无疑是两条重要路径。

对此,保险业已经形成共识。多位人身保险公司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保险资金具有期限长、提供保证利率、收益相对稳定等特点,因此民众对其需求客观存在,这将使得长期储蓄型业务成为民众的重要选择,以更好应对长寿风险,做好养老规划。

而这一点在“开门红”上已有一定体现。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当下的“开门红”以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为主,如平安人寿的赢越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太平洋人寿的东方红年金保险(分红型)、太平人寿的卓越臻享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等。

太平洋人寿总精算师陈秀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市场上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以分红年金为主,客户在享有保证利率的前提下,还能够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参与利润分配,所以对该类产品认可程度高。从保险公司实际营运经验看,前述主力分红年金险的保单继续率都在90%以上。”

其实,保险业实现“保险姓保”的案例不一而足,如上海保交所探索“公益+交易所+保险”的精准扶贫模式,中国人寿探索大病医保、电商扶贫的新模式,江泰保险经纪为“一带一路”提供风险保障服务等。

但是,这还远远不够。例如,人身保险产品供给量较大,但是真正解决保险保障的产品有限;家庭财产保险的覆盖率较低,住房地震保险刚刚落地,火灾和洪水保险的发展状况不尽人意等问题依然存在。

对此,施辉认为,“保险产品应该围绕民众的吃穿住行、生老病死做文章,相关领域还有众多方面需要保险公司思考探索和开发。优秀的保险产品需要处理好内在本质和外在表现的关系,内在本质是依法合规,符合保险本质要求,外在表现则应通俗易懂,简单透明。”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对此深有同感。他呼吁,“全社会应当提高与民生相关的保险意识,保险公司更应当重点关注与民生相关的保险,围绕民生想问题、做产品、拓市场,普及科学的保险文化和理念,自觉摒弃违背保险基本原则的产品设计思路,为社会提供货真价实的保险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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